西樵:个人自建房层数不得超过5层

近日,西樵镇出台了《西樵镇个人自建房管理细则(试行)》,文件提到,个人自建房层数不得超过5层;夹层高度不得超过2.2米,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8.5米。在西樵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(2011-2030)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边界范围内的房屋,第5层建筑面积不能超过首层占地面积60%,并需设置坡屋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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