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长至2月28日!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变化

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、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佛山市医疗保障局、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合发文,佛山市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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