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磅消息!
2月21日,佛山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《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告,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。
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日期
从2023年2月22日至3月23日
共30天
根据“意见稿”内容,为大家划重点如下:
1、对我市部分区域增加“稳定居住就业入户”渠道:在高明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(含二手房、自建房)的非本市户籍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。
2、依本政策入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(西岸社区的不能跨社区迁移)。
3、审核材料的其中一项,需包括:入户地址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(产权须为本人或配偶。属配偶的,同时提结婚证)。
来源:佛山市公安局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7mY-mao_uk8BkiKuDM89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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