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德土地新政①|打出“新政组合拳”!企业不再为用地发愁

■编者按

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质量。近期,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将特别策划推出【土地要素市场化有效配置新政】系列报道,深入解读《顺德区关于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有效配置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政策内涵,剖析政策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,探讨如何让“沉睡”的土地资源活起来、转起来、优起来。敬请关注!

12月19日,顺德区正式印发《顺德区关于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有效配置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下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新政并非简单调整,而是瞄准企业真实需求,在土地管理与供应模式上进行了系统性突破,通过制度性改革,力求让企业“安心扎根、轻装上阵、抱团发展”。

特别是针对国有工业用地续期路径不明、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压力大、产业空间布局分散等问题,重点推出工业用地续期、多元化弹性供应、产业用地联动出让、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组合供应、优化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开竣工监管等政策,力求在土地要素配置上实现制度性突破,为实体经济营造更优发展环境。

 

工业用地可续期,破解企业“年限焦虑”

“工业土地快到期了,还敢不敢投钱扩建?”这是不少制造业企业长期的隐忧。长期以来,工业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,缺乏明确政策指引,许多企业不敢轻易投入资金进行扩建或改造升级。

针对工业用地续期政策空白导致的增资扩产或拆除重建顾虑,《实施意见》建立“条件审核+年限封顶”机制:剩余年限不足20年的工业及仓储用地,因增资扩产等需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的,经产业准入评估后可办理续期,总年限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。续期不是“自动续”,而要经过产业准入评估,确保项目质量。

例如,位于A地的某工业用地剩余年限仅15年,企业因增资扩产申请续期35年。经审核符合规划和产业导向后,通过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、补缴出让金,顺利完成了续期手续,消除了长期投资的不确定性。

 

用地方式“任你选”,大幅降低初始成本

“一下子要付50年的地价,压力太大!”为缓解企业,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项目的资金压力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构建多元化弹性供应体系,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节奏,像“点菜”一样灵活选择:短期项目可选5-20年的长期租赁;中期发展可选20-50年的弹性年期出让;还可以“先租后让”,先用后买。

定价方式也变得简单明了。以往复杂的折现计算公式,被直观的“年限比值法”取代:弹性出让起始价 = 弹性年期/最高年限×最高年限评估价;长期租赁年租金起始价=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市场评估价/法定最高出让年限。简化后的定价方式有效破解企业初始投入过高、计算方式复杂等难题。

 

产业用地“组团买”,让关联企业做邻居

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分散各处,物流成本高、协作效率低怎么办?《实施意见》推出“多宗联动+联合竞买”模式。由招商部门明确相邻地块产业定位,关联企业可以“组团”参与竞买,事先约定好各自的位置和面积、权属划分,成交后分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与产业监管协议。

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:产业链上的企业真正实现了“物理聚集”。例如某智能制造产业园三宗相邻地块实施联动出让,由三家关联企业联合竞得,地块间距不足200米,配件运输从过去的“长途奔波”变成了“短途接驳”,极大降低了物流成本,技术交流也从“定期开会”变成了“随时走动”,缩短了技术协作周期,产业集群效应显著提升。

 

探索建设用地、农用地组合供应,激活乡村产业空间

当前,顺德提出要发展村域经济,以村域经济破题高质量发展。如何破题解决土地零散和传统供地受限、乡村产业项目难落地等问题,实现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与价值提升,助力“百千万工程”走深走实是一个大课题。
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探索通过“点状供地”实现建设用地、农用地等土地资源组合供应,结合实际需要整体规划建设,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和农用地出租联动实施,以项目内建设用地开发促进耕地保护和耕地恢复,带动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

2025年9月,顺德首宗点状供地农文旅融合示范项目——龙晟·悦湖度假村在龙江镇签约启动,顺德探索“点状供地”踏出坚实一步。该项目坚持“建多少、转多少、供多少”灵活原则,通过对29.05亩建设用地的精准开发,带动了近300亩鱼塘实现连片经营,并有效激活周边700亩低效用地的再开发,形成“一点激活、千亩受益”的土地提质增效模式。

政策明确要求项目实施过程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,坚决遏制借“点状供地”之名违法建设“大棚房”、违法开发房地产项目特别是别墅类项目。

 

优化房地产开竣工监管,稳定市场预期

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结合区域商品住房库存实际情况,顺德区将修订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,对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开竣工监管机制进行优化调整。

优化后的监管机制将重点针对开发规模较大、建设高度较高的项目,将合理调整其建设时限要求。同时,为缓解企业资金与销售压力,符合条件的已出让住宅项目可申请缓建,一般缓建期限不超过一年。对位于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镇街内的项目,缓建期限还可适当延长。

对于已出让项目出现竣工违约的,违约金将按逾期竣工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核算,并适度降低计收标准。此外,已签订投资建设协议的项目,若协议中包含与开竣工时间挂钩的考核条款,将统一参照新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执行,保持政策执行的一致性。

这一系列调整旨在通过灵活适度的监管方式,稳定市场预期,减轻企业开发建设压力,推动房地产行业实现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。

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工业用地续期、弹性供应、联动出让、优化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开竣工监管等制度创新,顺德区在土地管理制度与供应领域实现了多重突破:稳定了预期,企业敢做长期规划,敢于增资扩产;减轻了负担,用地成本更加适配项目生命周期,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轻装上阵;优化了布局,产业链自然集聚,形成了更具竞争力的产业生态;探索“点状供地”,实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组合供应;优化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开竣工监管,为企业调整开发策略留出空间。

这些措施不仅回应了本地企业的迫切需求,也为全国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了有价值的“顺德样本”。接下来,顺德区将继续细化政策操作流程,加强部门联动,确保改革红利精准、顺畅地抵达市场主体手中。

来源:顺德区委宣传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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