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行公告:“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须登记来源或用途”的办法,暂缓实施

2月21日,央行公告: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令〔2022〕第1号)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。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。

央行公告:“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须登记来源或用途”的办法,暂缓实施

全文如下:

公告(附答记者问)

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令〔2022〕第1号)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。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。

答记者问

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暂缓实施《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令〔2022〕第1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该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发布后,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,《办法》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,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、信息系统、业务流程,并进行人员培训。为此,经研究,决定暂缓实施《办法》。

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反洗钱工作,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,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利益,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,特别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,改善营商环境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央行公告:“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须登记来源或用途”的办法,暂缓实施

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(资料图)

据新华社报道,中国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1月共同发布的新规——《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将从3月1日起实施。

办法明确提出:商业银行、农村合作银行、农村信用合作社、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,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,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。

为何推出这一规定?

记者从人民银行有关司局了解到,出台该办法是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。

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华社、中国人民银行

本文来自投稿,不代表佛山财经网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fscjw.com/7313.html

佛山财经新传媒,是一家致力于提供佛山本地财经资讯、高端金融数据及产业报告的全媒体平台机构。我们向希望寻求真相的读者提供可信赖的信息源,以客观、专业的视角提供佛山热点财经资讯。投稿/商务邮箱:63119918@qq.com

(1)
财经小编-郑郑的头像财经小编-郑郑官方团队
上一篇 2022-02-21 17:02
下一篇 2022-02-21

智能推荐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微信关注